新城各企业:
为落实省、市关于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意见要求,引导支持“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根据《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市产业链办发〔2023〕 3 号),决定开展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19条重点产业链分别为光子、重卡、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航空、钛及钛合金、乘用车(新能源)、乳制品、航天、输变电装备、太阳能光伏、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智能终端、物联网、传感器、陶瓷基复合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属地原则:在西安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现无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二)竞争性条件(应至少符合以下 3 个条件)
1.产业引领力。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规模实力较强,有较高主导地位,具备引领产业链提升发展能力。
2.资源整合力。具有较强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近三年本地核心配套供应商数量及本地配套率逐步递增。
3.创新带动力。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或处于前列,有较强研发及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能力。
4.市场占有率。产业链相关主营业务收入或规模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
5.持续经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11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汇总表盖章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秦创原工作部M416。(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
3.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徐晓坤 电话:1308091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