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新区规划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西咸新区文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讨论,现将新区文物保护工作和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新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7年4月开始,新区全面托管辖区内文物管理工作,文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文物安全无事故,考古勘探前置工作有序开展,文物资源展示利用有了良好开端,文物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文物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管控。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

一是新区和新城均成立了文物管理部门,秦汉新城设立了独立的文物局,其他新城在所在部门加挂文物局的牌子,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建立了新区、新城、街镇(文管所)、村组(群众文保员)四级文物管理和安全防护体系,层层落实了文物管护责任。三是强化文物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建立了文物保护管理、考古勘探前置等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了群众文保员队伍,有效提升了各级文保人员的保护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了文物、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已启动完成顺陵文物保护规划、阿房宫遗址保护规划、秦咸阳城遗址保护规划等1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文保单位区划划定工作,明确了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并精确定位落实在新区城市规划一张图中。三是做好大遗址考古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开展了秦咸阳城遗址核心区和兆伦铸钱遗址等考古调查工作。四是全面完成所有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栽桩亮界工作,共栽立保护标志碑52个,保护界桩365个。

(三)加强了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考古勘探前置工作。自2018年初,要求在土地出让前完成考古勘探工作,有效规避了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的双重风险。二是建立了严格的审核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新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履行选址报批和考古勘探手续,强化对拟出让地块落地项目依法履行文物报批手续的长效监管,促进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

(四)持续推进文物违法建设项目整改工作。

一是新区、新城两级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文物违法整治工作,均成立了由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物违法建设项目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摘编以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制定印发了《西咸新区文物违法建设项目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内容、措施等,保证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文物违法项目摸排清查和整治工作。组织规划、建设、国土、执法部门和街办、基层文博单位的力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全区文物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摸排清查和整治工作,并形成“一案一档”、 “一案一策”。

二、 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 扎实开展文物违建项目整治工作。

通过彻底拆除、拆降结合、改造利用等措施对27个违建项目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整改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秦咸阳城遗址环境风貌的影响,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一是对涉及保护范围的西部芳香园、韩家湾农家乐2个违建项目予以彻底拆除,恢复了土地原貌。二是对阻碍秦咸阳城遗址视廊通畅、影响遗址历史风貌的违建项目予以降高拆除。三是对道路类违建项目,秦汉大道调整道路穿越遗址保护区路段设计方案,将道路断面由原来的双向八车道调整为双向四车道,对地下遗存区域进行避让和原址绿化,禁止大型载重车辆通行,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文物遗存的影响。秦宫一路、兰池三路、兰池四路等6个违建项目根据秦咸阳城遗址保护展示规划中设计的道路系统,对道路两侧的路灯、路标等设施增加秦文化元素,在外观风貌上与秦咸阳城遗址保持协调,使其逐步转化为秦咸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配套道路。四是对已建成使用的民生类项目,综合考虑民生需求、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严格管控现状,禁止改扩建。五是提案中提到的咸平路修建于2011年平陵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正式划定之前,新区代管以后,全面加强西汉帝陵的保护工作。平陵已配备了安技防设施,对区域内的安全和违法项目进行监管,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对现存的违法项目加强管控和治理。

(二)全面改善文物遗址区环境风貌。

围绕五陵原西汉帝陵绿色长廊建设,对长陵、安陵、赵王如意墓、义陵、渭陵二十八星宿陵区进行了绿化,总面积约1万亩,已投入资金约2.6亿元,每年养护费1600万元,正在加快推进康陵、延陵绿化及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五陵原绿色廊道。对于因历史原因遗留在文物保护区和建控地带内的20家砖厂和取土场,进行了关停,拆除了一大批临时建筑。为减少群众生产生活对文物遗址侵蚀,对1950多户群众进行了拆迁,拆迁补偿费用近10亿元。

(三)加快推进秦咸阳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基础工作。

流转核心区1200亩土地,启动了秦咸阳城六号宫殿遗址和第三组建筑遗址的勘探与发掘;启动实施了牛羊沟治理工程;编制了秦咸阳城遗址保护展示规划、秦咸阳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等规划方案,力争下一轮评定中成功挂牌。

(四)努力推动辖区文物资源展示利用。

一是三大博物馆建设顺利推进,秦咸阳博物院建筑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景观及室内办公区装修施工;汉长陵博物馆建筑主体、室外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及展陈方案设计工作已完成,举办了长陵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预计年底正式开馆运营;汉延陵数字博物馆建筑主体已完工。二是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长陵保护展示工程、安陵邑保护展示工程、渭陵保护展示工程、平陵保护展示工程、秦咸阳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秦咸阳城制陶作坊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义陵封土修复工程等一大批文物重要遗址保护展示类项目方案编制有序开展。三是对考古勘探中发现的重要遗存,实施就地保护、就地展示,对考古中发现的秦咸阳城“北宫乐府”等重大考古发现,与规划建设的安陵山公园相结合,及时编制就地展示方案,年内启动实施。

(五)厘清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新思路。

一是完成规划修编,秦汉新城已将80宗4199亩建设用地的建筑高度降低,并降低其开发强度,核减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二是结合最新考古成果和文物保护需要,完善《秦咸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具体建设控制要求和指标,纳入新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等规划,努力实现多规合一,使其更加符合新形势下文物保护需要和新城发展实际。三是正在研究制定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土地规划指标调整方案,将商业类建设用地调整为历史文化展示、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园绿化用地。四是创新保护利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秦汉新城文物遗存的重要价值和分布特点,加快推进秦咸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西汉帝陵群申遗工作,申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进一步彰显深厚历史文化底蕴。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4月2日民盟陕西省委组织召开的提案答复座谈会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新区和秦汉新城管委会认真研究,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要求上来。二是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责任考核,提高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方面的考核权重。三是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坚持文物违法违规“零容忍”。

(二)明确新区定位,科学处理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国务院对新区的批复明确要加强“历史遗址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省政府对新区规划的批复明确提出“做好大遗址保护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的要求,一是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传承好、守护好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文明标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变“包袱”为“财富”。二是依托辖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转型提升,探索“浸入式”、 “带入式”互动体验模式,打造新区文化特色。

(三)从严审批把关,切实规范文物报批。一是严格落实文勘前置和文物审批程序,确保土地出让前完成文物勘探工作,在未取得文物部门选址和建设方案批复前,不得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二是对已获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坚决杜绝文物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力量,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加快规划编制,创新展示利用水平。一是加快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为日后的文物保护和发展建设提供科学遵循。二是加大文物展示利用,打造新区特色,加快建设秦博物院、长陵博物馆、延陵数字博物馆建设。三是高水平规划建设五陵原生态绿廊、安陵山城市森林公园、秦制陶作坊遗址公园等项目,持续加大文物资源数字化展示力度,通过立体、生动的艺术表现形式,真正让文物活起来。四是创新文物保护方式。对考古发现的重要遗迹,探索推广“点状保护”方式,结合“口袋公园”模式,打造街区、小区街心公园,将文物保护与文化惠民结合起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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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