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关于开展地区优秀人才及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西咸社发〔2022〕86号)现对2023年11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36381794
附件:泾河新城2023年11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xls
泾河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