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咸新区建立了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面向社会选聘了100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现聘期已满,下简称监督员),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公共监督。一年来,新区营商办通过召开座谈会,监督员电话、微信反馈等方式,收集了政策公示、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沟通对接等五大类150余条建议,为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意见。特别是在2019年上半年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中,各相关指标均有了较大提升。为充分发挥监督员的桥梁纽带、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提升新区营商环境,经新区营商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100名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监督员从常年在新区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法律职业人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以及城乡居民等群体中选取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诚信品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衷参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自觉服从新区营商办的管理;
(五)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宣传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配合新区营商办开展检查、暗访等工作;
(六)完成新区营商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聘任。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西咸新区官网(/)下载《西咸新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新区营商办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对拟聘任对象,由新区营商办颁发《西咸新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证》和《聘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2018年选聘的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如有意愿继续参加选聘的,在符合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五、聘任期限
监督员每届聘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聘。聘期内,新区营商办将根据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六、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9月9日。
七、注意事项
请自荐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底板,送至西咸新区营商办(西咸大厦1903室)。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崔涛 联系电话:029-33186097
西咸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