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下列类型创业人员,可在项目所在地街办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三)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四)退役军人;
(五)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沣东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身份证影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6.创业补贴申领承诺书;
7.本人长安银行卡复印件。
(二)个性资料
8.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影印件
9.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10.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业务仅可线上办理。常用申请渠道:微信搜索“西安人社12333”公众号——微官网——“办事”板块——“就业创业”板块——创业补贴申领与查询——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后点提交,等待后台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本细则所指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三)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相关部门将不再受理。
六、咨询电话
029-89500023、029-895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