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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要求,现对2023年4月新区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评价确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33681595
附件:2023年4月西咸新区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信息汇总表.xls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