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3610127750234006、XBJ23610127750234007、XBJ23610127750234012、XBJ23610127750234014、XBJ23610127750234015 、 XBJ23610127750234016 、XBJ23610127750234011 、 XBJ23610127750234020 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1.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礼佳苑XX单位食堂使用碗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西咸新区秦汉周陵XX单位食堂使用碗、勺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西咸新区秦汉新城XX单位食堂使用碗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礼佳苑XX单位食堂使用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5.西咸秦汉XX单位食堂使用的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5家单位食堂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礼佳苑XX单位食堂使用碗餐盘;西咸新区秦汉周陵XX单位食堂使用碗、勺子;西咸新区秦汉新城XX单位食堂使用碗餐盘;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礼佳苑XX单位食堂使用碗;西咸秦汉XX单位食堂使用的餐盘。
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
3.抽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述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或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现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该批次不合格餐饮具属于经营过程中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当导致。当事人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采购本批次不合格产品;二是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落实,严把进货查验关,三是规范清洗消毒流程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