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和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秦汉新城晨苗幼儿园、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大风车幼儿园、空港新城底张幼儿园、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北杜镇欧亚养猪协会、咸阳市秦都区园林花卉协会、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种植协会7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上述社会组织自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地址:西咸新区扶苏路3号艺墅大厦

联系电话:029-33242901

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