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对用人单位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及《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决定在西咸新区辖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对象
西咸新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在西咸新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评价程序
(一)书面材料申报。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二)材料申报方式。通过网上初审与纸质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可将劳动用工资料(PDF格式)报送至相应电子邮箱进行初审,也可直接携带书面资料前往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三)评价结果公布。对用人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价后,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将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评价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履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所需资料
(一)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备案手册(首次年检单位不必提供);
(二)西咸新区2021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四)2021年度第四季度员工工资发放记录(必须体现员工已知晓并签字并有员工的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五)首次参评单位提供不少于5份不同岗位劳动合同(连续参评单位仅提供2021年新入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件;
(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八)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批准的证明;
(九)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十)用人单位2021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落实情况;
(十一)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必须注明办理事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
五、评价标准
依据《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共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一)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向企业出具劳动用工诚信相关证明的审核条件,并实施分类管理。
(一)对评定为A级的单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除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外,当年将不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无投诉举报记录或未发生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证明;优先取得与劳动保障有关的评优推荐资格。
(二)对评定为B级的企业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帮助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出具相关劳动用工诚信证明。
(三)对评定为C级的企业单位,列入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严格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凡辖区内用人单位由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诚信等级评价,需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以外使用守法诚信相关证明的,需持西咸新区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在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具市级证明。
附件:1.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