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参照《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有关规定,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拟同意泾河新城增设一处加油站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3年11月14日—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陕西省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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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