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洗消剂残留、食品添加剂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在秦汉新城祥和人家餐饮酒店抽检的消毒碗(生产/购进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在秦汉新城玉刚牛羊肉泡馍馆抽检的消毒筷子(生产/购进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洗消剂残留问题
在秦汉新城玉刚牛羊肉泡馍馆抽检的消毒筷子(生产/购进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秦汉新城星辉果蔬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沣东新城先锋酱菜园生产的糖醋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秦汉新城星辉果蔬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涪陵区八方客食品厂生产的彩鑫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新城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依法处理,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