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1年第015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粮食加工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1批次等8类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6批次,1批次不合格;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泾河新城纵横餐厅抽检的河粉(购进日期:2021年7月16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74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