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0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同意在西安、西咸新区等28个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商务部按照批复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商服贸发〔2020〕165号)(以下简称《国家总体方案》)。为落实《国家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西咸新区管委会在总结前两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西咸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陕西咸办字〔2020〕61号)(以下简称《西咸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西咸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八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举措以及八大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一共包含117条具体措施,其中:全部承接了国家明确西咸新区实施的5条工作举措;国家注明“试点地区负责推进”的举措中,西咸新区主动承接30项,并将其中部分举措拆分细化成了具体的落地措施;同时还结合区域实际增加了八大重点领域的自选动作。
《西咸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创新推进西咸一体化步伐,将西咸新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服务贸易的重要高地和区域中心,具有西部资源、产业、管理特色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和重要引擎。
第二部分空间布局与功能布局。在西咸新区统一规划布局的框架下,依据5个新城、园办的发展优势和基础条件,进一步优化新城、园办服务贸易领域的产业布局,实现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格局。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按照国家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紧扣西咸新区发展实际,围绕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八大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共计64项举措。
第四部分重点领域。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基础和重要程度,确定了临空服务、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四个重点发展领域和金融服务、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健康医养服务、先进制造与技术服务四个积极培育领域,并提出发展目标及主要措施,总计53项具体举措。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达成,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出台专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引导推广、创新智力支持、密切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试点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