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机遇、体现新要求,更好展现新区新气象新作为,奋力谱写西咸新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新区研究出台了《西咸新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以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动能培育;四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五是持续优化“三个环境”;六是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七是助力西安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八是加强组织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要求。主要从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制造业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中西部产业承接转移和产业合作、增强创新平台竞争力、加快引导创新要素聚集、不断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抓好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宜居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积极推动区域间协同发展、加强组织实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等方面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新区、新城两级要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举措和实施路径,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发力的工作机制。各新城、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中省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更加密切的工作联络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试点示范、扩大开放等方面争取更多上级支持。
《西咸新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机遇、体现新要求,更好展现新区新气象新作为,奋力谱写西咸新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新区研究出台了《西咸新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以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动能培育;四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五是持续优化“三个环境”;六是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七是助力西安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八是加强组织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要求。主要从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制造业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中西部产业承接转移和产业合作、增强创新平台竞争力、加快引导创新要素聚集、不断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抓好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宜居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积极推动区域间协同发展、加强组织实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等方面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新区、新城两级要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举措和实施路径,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发力的工作机制。各新城、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中省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更加密切的工作联络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试点示范、扩大开放等方面争取更多上级支持。
解读部门:新区发展改革局,029-33186063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