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对新区行政执法的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活动,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促进新区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四个章节,二十四个条款,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为总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的原则、执法证件申领、核发和管理部门职责等。
第二部分规定了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执法人员申领的条件、申领的具体流程、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的组织等。
第三部分规定了证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执法证件的公示要求、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执法信息更新要求、执法人员相关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等。
第四部分是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施行日期和解释职责。
解读部门:党工委政法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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