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4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4号)文件,管委会办公室安排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起草了《西咸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11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2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14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新区目前属地方试点县区。
主要内容:
1.针对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食品质量和安全、营养监测管理纳入各部门日常监管。
2.明确实施对象和范围,实行“属地管理”的体制,以各新城管委会为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
3.规定了供餐内容和模式,明确食堂供餐率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4.制定出食堂建设和管理标准,为日常管理、大宗食材采购、从业人员配备比例等提供了具体参照。
5.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