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群众对新区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和应用,现将本文件解读如下:
一、中央、我省、我市改革精神
(一)国务院改革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针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提出了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等六项改革举措。随后,又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共对298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主要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直接取消140项;第二种,改由政府买单74项;第三种,调整为项目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中介编制84项。
(二)省政府改革要求。2018年12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公布<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8〕1659号),对26个部门122项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2019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包括《陕西省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从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西安市改革要求。2018年,西安市印发了《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五个工作方案和二十一个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8〕41号)、《关于成立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十八个专项组和四个功能组的通知》(市行革办发〔2018〕5号)两个文件,市政务中心为中介服务专项组组长单位,市编办、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作为副组长单位,共同负责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2019年7月,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审批发〔2019〕11号),对运维管理、责任分工、入住流程、选取流程、信用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区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局注重听取各新城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5条,均已采纳。8月13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专题会议听取了《行动方案》的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行动方案》共四部分11项改革内容。
(一)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共3条:进一步梳理中介服务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中介服务清单。
(二)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共3条:严厉打击“红顶中介”;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探索组建中介联合体。
(三)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共3条: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建立新区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共2条: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健全中介机构评价机制。
解读部门: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3318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