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制定背景

2018年新区出台了《西咸新区养老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通过养老服务能力培育、支撑体系建设、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扶持四大工程,在嵌入式养老、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养老机构星级创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持续加强各类养老服务主体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促进新区养老服务整体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完善城乡各类养老设施,加强养老服务供给的目的,明确了城镇社区、农村、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并对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

社区:2022年,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区及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0%以上覆盖,力争2023年底覆盖率100%,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农村:持续推进永久保留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到2023年,每个新城至少建设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机构:2021年,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营,且社会化运营率达到100%。到2023年,沣东新城建成1处养老服务康养综合体项目(红光路老年公寓)。

第二章 强化制度支撑。对健全养老服务清单、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老年人医疗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并对发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适时推行新区试点提出了方向性要求。

第三章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放宽行业准入门槛,支持养老服务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提出按照行业分工,制定《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落实扶持政策;同时对支持医养融合,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 提升服务质量。

1.从服务机构层面:提出以养老服务标准化、星级创建为抓手,推进新区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质增效。

2.从服务组织培育层面:对新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5年培育打造10个具有全国或全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项目。

3.从老年人服务层面:提出探索实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加强老年人各类优待等具体要求,并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进行了具体要求。

第五章 强化保障措施。从信息公开、资金扶持、工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定每年新区本级福彩公益金不低于55%用于支持养老服务。

三、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联系电话:335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