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1年西咸新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就《关于印发<2021年西咸新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办函﹝20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主要目标

《通知》提出,2021年实现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的年度目标,并力争超额完成1-2个百分点。

二、主要措施

《通知》围绕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平台建设、发展特色

农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等方面,提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十二条措施,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一)完善居民增收工作机制。将促进居民增收纳入新区“六保”任务。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研和分析研判。稳妥推进电子记账在新一轮住户调查中的应用。

(二)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创业担保贷款个贷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00万元以上。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74602户,同比增长30%以上。

(三)推动产业平台和载体建设。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在新区转化。加快推进现代工业园、中小企业园的建设,积极引入各类农业双创平台,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家,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家。

(四)发展高质高效特色现代农业。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1.5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8.2万亩左右,产量在14万吨以上。全年一产增加值增幅达到1.5%。建立将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和“3+X”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机制。落实质量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

(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打造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创建1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因地制宜打造2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持续推广“助农保”,组织至少3次融资对接活动。

(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打造西安市示范电商服务站点。全年组织各类电商培训活动不少于3场,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次,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参加对外推广会不少于3场。支持新区农村电商平台“超拼网”发展。全区农村电商销售额突破800万元。

(七)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推进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备案面积达2000亩以上。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在新区3个村开展试点工作。

(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西咸新区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全年新增5个集体经济收益50万以上的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家,培育农业龙头企业5家。引进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等不少于800人。

(九)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全年完成农民工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5500人次以上。统筹新建1所公办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做好“三秦工匠”推荐申报工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涉农高校和涉农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结合“3+X”产业需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十)保障基层工资待遇。落实省级关于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要求。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联动增长机制。印发《西咸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十一)提高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研究制定与岗位价值相匹配和绩效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方案。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活动,做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

(十二)培育民宿和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刘家沟、孙家堡等特色乡村旅游,重点打造诗经里、大石头民俗村特色民宿集群。全年开展5家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允许租赁企业将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享受居民用水电气暖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