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求,在巩固社区“两委”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建立小区工作站、配备楼栋长,全面落实“镇街—社区—小区—楼栋”管理全链条工作理念,把党的建设、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纳入“镇街—社区—小区—楼栋”治理格局,通过抓基层打基础、抓治理优服务、抓机制增活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措施
在全面提升社区“两委”治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镇街—社区—小区—楼栋”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向小区和楼栋延伸,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一)搭建人员组织构架,确保“有人管事”
1.建立小区工作站。各镇街要统筹安排社区力量,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在所有小区建立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设站长1名,原则上站长由社区工作者或专(兼)职网格员兼任(1人最多兼任1个站长),对社区工作者或专(兼)职网格员数量少于小区数的,各镇街可根据实际,在楼栋长中产生站长。小区工作站配合社区开展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矛盾调解等相关服务工作。
2.配强小区楼栋长。各镇街要指导社区科学招募小区楼栋长,每100户设置1名楼栋长(具体要求见附件3)。所有小区楼栋长于2022年2月15日前招募到位。楼栋长在小区工作站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有钱办事”
1.加大资金投入。各镇街要按照每年每个小区工作站1万元的标准,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小区工作站日常运转,确保社区及小区工作站“有钱办事”。
2.落实工作补贴。小区工作站站长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不含社区工作者或专(兼)职网格员);小区楼栋长按照300元/月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小区有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重大工作任务时,按照镇街申报、牵头行业部门专项经费支持的方式,可适当增加楼栋长当月工作补贴,切实调动其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强化考核激励。各镇街要统筹调配力量,充分听取社区意见,全面配齐小区工作站站长和楼栋长,报新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小区工作站站长由各镇街聘任并颁发聘书,按照社区工作者或网格员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楼栋长(含楼栋长兼任站长)与社区签订楼栋长志愿服务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由社区实施考核。各镇街指导社区及时了解站长、楼栋长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等各方面情况,开展小区工作站及楼栋长的日常考核和动态管理。对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表彰;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及时予以更换。
(三)加快办公场所建设,确保“有处议事”
1.精准制定方案。各镇街要坚持“一社区一策”,指导各社区根据所辖小区实际,按照“资源统筹、合理布局、作用发挥”的原则,综合利用物业办公室、现有社区用房、小区活动用房等制定小区工作站建设方案,由镇街确定后报新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统一规范配置。小区工作站要严格落实“四有”标准:有办公室、有统一标识(名称统一为:××小区网格工作站)、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办公场所采取协调提供或租用、临建等方式,于2月15日前将场所、场地落实到位,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有章理事”
1.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各镇街统一制作工作站标识及站长、楼栋长公示牌,及时公示小区工作站、楼栋长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并在各楼栋悬挂,便于居民知晓、监督。
2.建立定期协商制度。各镇街要及时指导所辖社区,每周召开一次小区工作站工作例会,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并对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居民有诉求、组织有回应、服务有保障、群众有感受。
3.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镇街要组织力量对小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在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并更新工作台账,如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时,能够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并配合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考核评估。
(三)注重宣传引导。
解读部门:新区人社民政局 联系电话:3358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