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结合西咸新区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实际,为了做好与《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西咸新区对《西咸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案》)组织了修订,5月21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总案》,5月30日印发执行。
一、《总案》修订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西咸新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西咸新区及各新城职能和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对《总案》就行了修订。
二、本次《总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预案体系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总案》对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进行了明确。新区专项应急预案为35个,其中,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9个、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20个、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4个、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2个,建立了符合西咸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二)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重新规范。充分吸收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建立了符合西咸新区实际、快速高效处置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西咸新区管委会是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新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协调、指挥西咸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指挥机构是专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工作机构,现场指挥部在专项指挥部领导下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与处置工作。
(三)增加了风险防控内容。《总案》从建立健全风险调查评估制度、风险防控机制、风险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个方面对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明确。
(四)对预警实施动态管理。《总案》明确要求要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及时通报预警信息调整变化情况。
(五)对响应分级进行了重新划分。《总案》将响应级别调整为三个响应级别,简化了响应级别设置,增强了预案的操作性。
(六)对信息报告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专业机构、公安机关、卫生医疗机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及时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按照首报、续报和终报的程序组织报送。
(七)对其它内容进行了精简和优化。《总案》对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规范,并提出了新形势下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要求。
三、本次修订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加强了党工委管委会对突发事件的领导。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依据,党工委管委会及领导干部是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新修订的《总案》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新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更利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的组织和协调。
(二)对西咸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总案》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是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是统筹未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基本指导。
(三)对应急响应分级提供了基本遵循。新修订的《总案》对应急响应分级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新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新区各部门在不同应急响应中所担负的任务,使应急响应的组织与实施更加科学有序。
(四)为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提供了指导。《总案》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领域,从应急预案编制、宣传与培训、预案演练、预案备案、预案评估与修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五)建立健全预案管理工作机制。对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案》是西咸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西咸新区管委会组织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性安排。修订后的总体预案,在信息报告和发布上更加严格规范,在响应衔接上更加顺畅高效,在现场指挥协调上更加科学合理,在突发事件处置上更加明确具体,为下一步所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