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建筑业企业招商引资专项支持政策》

一、起草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土地资源占用少、产值利税贡献大、污染排放较少等特点。发展建筑业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浙江、四川、山西、河北、吉林等全国各地多个城市陆续发布了关于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全面推动西咸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西咸新区建筑业做大做强,加速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新区住建局会同园办研究起草了《西咸新区建筑业企业招商引资专项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制定过程

第一阶段,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广泛收集意见。《政策》参考借鉴了郑州、成都、深圳等地新出台的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西咸新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及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等新区现有政策体系支持条款,通过会议座谈和实地走访,对接了西咸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西咸新区建筑业协会、建筑业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等企业或机构,广泛收集区内建筑行业企业代表意见建议。

第二阶段,形成修订版初稿。充分征求建筑行业企业、西咸新区建筑业协会和新区投资合作局等相关部门的修改建议后,形成了《政策》初稿。并提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9月14日,报新区主任专题会讨论,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对《政策》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

第三阶段,修改完善报新区管委会审定印发。

三、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支持政策、附则三个方面,共19条政策条款。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支持对象及奖励条件。

第二部分为支持政策,共12条奖励政策,从企业落户、新入库企业、办公用房、经营贡献、增产创收、总部经济、优秀人才、资质升级、优质工程、建筑工业化、市场开拓、企业资质办理等12个方面,按照具体情况给予建筑业企业不同程度的奖补资金和支持措施。其中第1条企业落户奖励、第12条企业资质办理内容直接引用《西咸新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及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中的“支持优质企业落户”“加快企业资质办理”内容;第3条办公用房补贴参照了《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投资优惠政策》中的办公用房租金优惠政策;第4条经营贡献奖励参照了《西咸新区关于促进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的财政奖励政策;第7条优秀人才奖励参照了《西咸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中的人才财政奖励政策。

一是企业落户奖励,主要鼓励大型优势建筑业企业落户新区,按照企业规模及资质等级给予奖励;

二是新入库企业奖励,对注册在新区首次纳入国家统计网“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的建筑业企业,依照当年年度建筑业总产值申报入库情况给予奖励;

三是办公用房补贴,对实际经营办公在新区且入驻指定办公楼宇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同时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在新区范围内但在指定办公楼宇之外经营办公的建筑业企业也给予一定房租补贴;

四是经营贡献奖励,根据建筑业企业年度对新区的财政贡献,以“存量递减、增量定比”的原则,确定奖励额度;

五是增产创收奖励,根据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新区首次达到一定规模时给予奖励;

六是总部经济奖励,主要鼓励新区内建筑业及上下游企业申报认定总部企业,按新区现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对经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

七是优秀人才奖励,与新区总部经济及秦创原的人才个税奖励政策标准一致(主要针对建筑业企业高管或特殊技术人才,对人才个税新区留成部分100%返还);

八是资质升级奖励,主要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为综合资质(甲级),总承包特级、一级的企业给予奖励;

九是优质工程奖励,主要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新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给予一定奖励;

十是建筑工业化奖励,结合新区打造百亿级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的发展目标,对引进培育发展为装配式建筑行业的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新认定为不同级别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给予奖励;

十一是市场开拓支持,主要是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鼓励支持区内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十二是企业资质办理,通过简化资料、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等措施加快企业资质办理,确保项目尽快投产。

第三部分为附则,从政策执行期限等方面对政策做出相应规定要求。

四、名词解释

统计关系在西咸新区范围:建筑业企业已经按新区统计局或各新城统计中心要求定期开展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并且在国家统计网“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的数据处理地的行政区划代码为西咸新区区划代码。

装配式建筑: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解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293318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