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国家、省、市及新区均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相继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将重污染天气消除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三场标志性战役之一。
西咸新区所在的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之一。近年来,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逐年增强,对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期盼也更加强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不利气象条件来临时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减缓污染积累时间,减轻污染程度,就是在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回应人民群众的深度关切。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市政办发〔2020〕42号),结合体制机制调整后,新区部门职责变化实际,健全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三、主要内容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有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方案体系、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新区重污染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则,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警与响应,包括预警分级、预警启动、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分类和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总结评估。
第四部分为信息公开,包括公开内容、公开组织形式。
第五部分为监督检查,包括应急监督检查、公众监督。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
第七部分为方案管理,包括方案修订及报备、方案宣传、方案培训、方案演练。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方案解释和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第九部分为附录,对预案中相关名词进行解释。
四、涉及范围
本方案涉及范围为新区全域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项目工地及移动源等,此外还包括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涉及绿色出行和道路保洁的负责单位及与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相关的医院、学校等单位。
五、执行口径
本方案适用于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时,新区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六、操作方法
(一)新区重污染应急指挥体系
新区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管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第一、第二指挥长,成员单位为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纪检监察工委、宣传文旅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先进制造业促进局、社会事业服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基层工作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气象服务中心,园办,各街镇,国网西咸供电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生态环境局。
(二)预警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指令时,由新区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部批准后,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发布指令及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响应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和I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
解读部门: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3358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