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砂石资源开挖利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6日,经西咸新区同意,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印发了能源金贸发〔2022〕39号(以下简称《办法》)共十七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区、社会投资项目显著增加。但伴随着项目开工落地,项目宗地下砂石资源未得到规范的开发和合理利用,造成国有资源流失,各类涉砂违法行为滋生,耕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恶化。为规范整合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并满足园办现有经济社会条件下对砂石资源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砂石资源开挖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十七条,主要内容有:总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机构职责、处置制度、附则。

三、出台办法的意义

(一)明确了管理范围及管理目标。在本《办法》明确了能源金贸区规划范围41.5平方公里内所有项目及建设单位为园区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系地上、地下及河道范围内可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等资源。

(二)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本《办法》明确了能源金融贸易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机构职责。

(三)明确了处置制度。本《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开挖产生的砂石资源可以集中堆放至指定堆放场或就地进行公开拍卖。

四、有效期

本《办法》的有效期设定为五年。

解读部门:能源办   联系电话:3358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