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主动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及新区有关部门,结合新区实际和市级要求,做好新区重点帮扶镇、村遴选确定、实地核查等工作,编制《西咸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补短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确保到2025年,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取得明显帮扶成效。
重点帮扶镇: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镇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新区平均水平;镇政府所在地区域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经济中心地位全面确立。
重点帮扶村: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动态清零;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区平均水平;每个村至少形成1个特色主导产业,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镇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收益超过10万元,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支持措施:
(一)加强衔接资金支持。
(二)加强力量配置支持。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新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部分优先保障重点帮扶镇、村申报的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利用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村创业。
(四)加强社会力量支持。动员新区国有企业积极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同乡村资金、信息、人才等优势资源双向流动,激发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活力。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参与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持续推动“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和“千企联千村”行动。
(五)加强环境整治支持。根据镇域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在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或配备压缩转运车辆时予以优先支持,保障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施配备到位,运力充足;根据村庄群众生活垃圾投放需求,优先配备密闭收集设施,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到位,满足投放需求,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后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中,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在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中给予支持。
(六)加强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增强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指导好镇、村两级进一步盘活现有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所有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有收益。
(七)加强科技指导支持。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对重点帮扶村,实现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全覆盖,加速先进农业适用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加强镇街科技特派员工作联络站建设,对重点帮扶镇,实现科技特派员工作联络站建设全覆盖,探索和完善工作联络站运行机制。
(八)加强交通运输支持。
(九)加强电网改造支持。
(十)加强医疗服务支持。
(十一)加强组织建设支持。
(十二)加强法制建设支持。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支持重点帮扶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与业务服务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联动。
解读部门:基层工作部 联系电话:3313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