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园办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建设,强化桥梁纽带职责,进一步完善团体会员制度,扩大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有效覆盖,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科学思想素质。
(2)承认并遵守科协章程,热心科协工作,积极参加科普活动。
(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普及科学技术工作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8)辖区企业的科技工作者。
二、权利和义务
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二)优先推选成为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代表、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委员、常委;
(三)对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四)推荐入选各级专家库、申报各级科协组织的各类科研项目、推荐优秀人才(青年托举计划、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奖等)申报相关政策奖励等。
个人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执行《西咸新区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维护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声誉;
(三)接受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四)承担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各新城,园办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申报并做好相应指导。
(二)请于4月30日前申报资料报送新区科协。
联系人:李茂 33261137
陕西省西咸新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