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66号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20〕17号)要求,结合10月9日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调度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新区安委会部署,对标“西咸新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西咸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57号)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工作职责,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制定务实措施,系统抓好落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内容学精学透,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各新城、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完成时限:10月底〕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责落实。严格落实《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陕西咸党办发〔2017〕57号)《西咸新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陕西咸党办〔2018〕61号)《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陕西咸党办〔2020〕19号)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各新城、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完成时限:12月底〕
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严格按照《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陕西咸党办字〔2020〕20号)以及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细化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处,扎实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完成时限:10月底〕
四是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监管机构,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安全制度,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鼓励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西咸集团(园办)。完成时限:10月底〕
五是持续加强问责问效。严格落实《西咸新区生产安全事故考核办法》《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考核巡查,充分运用考核、约谈、通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企业及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西咸集团(园办)。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20〕16号)要求,在新区开展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改创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交通局、住建局配合,相关新城落实。完成时限:待全省、全市方案出台后,及时完成新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二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改创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三是紧盯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督导,严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未严格进行风险辨识、未落实防控措施等问题〔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
道路交通领域:一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20〕17号)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严查农用车、城市公交、校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司乘人员心理疏导,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不安全因素〔责任单位:新区公安局牵头,新区城管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卫体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二是全面摸排乡村道路与国道交叉处、临崖临河临校道路的安全设施情况,研究制定治理措施意见,加强隐患治理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新区城管交通局牵头,新区公安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建设工地安全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力度,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新区住建局牵头,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
工业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督促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粉尘涉爆、危化品停车场、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整治。〔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改创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
旅游行业领域:开展旅游景点、景区和游船、缆车、索道、旅游包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新区市场监管局、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新区改创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消防安全领域:加强火灾风险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逐项推动整改落实。紧盯社区工厂(扶贫车间)消防隐患,分类施策、精准治理。〔责任单位: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新区住建局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三、狠抓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
一是认真落实《陕西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以及新区安全生产月度会议安排,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配合省市做好对近3年来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并对新区近几年以来所有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坚决遏制事故的重复发生。〔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开展“互联网+执法”试点,坚决纠正只查不处、以罚代处、以罚代治等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持续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和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冶金煤气、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外包作业等专项执法。〔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中旬〕
三是制定《安全生产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制度层面确保“两法衔接”的落实。〔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政法工作部等单位配合。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和法规制度建设
结合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主题,在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城市消防、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安全工作;科学编制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系统总结“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所涉及的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加强相关战略规划的统筹衔接,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落实保障的资金和措施,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的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综合能力。〔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改创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12月底〕
五、切实做好防汛和防灾救灾减灾重建工作
一是针对前期防汛工作实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完善细化乡村应急预案,制定转移避险方案和组织体系。加紧补充防汛救灾物资,抓紧组织抢修水毁设施,恢复和提高抗灾能力。〔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农业农村局、城管交通局、资源规划局、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二是要以滑坡等地质灾害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风险隐患和短板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责任单位:新区资源规划局牵头,新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管交通局、教育卫体局等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三是科学安置、贴心救助。对需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
逐一登记,因人施策制定救助方案;科学选定集中安置点,认真落实“五有”要求并落实防疫、安保、医疗、心理疏导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四是建立台账,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对住房倒塌或严重损毁房屋的受灾群众,要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审批的程序,逐级建立倒房恢复重建台账,加快重建进程,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力争年底前入住。〔责任单位:新区改创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农业农村局、城管交通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
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建立重点工作台账。要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
任务,进一步完善新区重点工作台账,按照《西咸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度任务分解表》(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52号),分时间段、分项目列出重点工作,明确标准时限,细化行动方案,定期检查完成情况,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责任单位:新区安委办牵头,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二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要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要求,实施问题清单验
收回访制度,及时“清零”隐患,定期更新清单。〔责任单位:新区安委办牵头,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三是建立制度措施清单。深挖隐患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责任单位:新区安委办牵头,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0月底〕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约谈通报等手段,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新区安委办牵头,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
七、认真做好国务院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
针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要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于9月底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新区安委办,后续整改情况每月报送。要结合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检查,组织对国务院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责任单位:新区安委办牵头,新区有关部门,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落实。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请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新区各相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情况,结合每月18日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新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