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45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当前,新区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受强降雨影响,易出现严重的洪涝或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2020年8月5日,西安市阎良区遭遇短时特大暴雨,迎宾路与咸铜铁路下穿隧道积水迅速上涨,造成2辆机动车和1辆电动三轮车被淹,7人获救,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7日,西安周至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发生泥石流,塌方量约2000方,造成交通中断,目前已抢通。8月8日发生山体塌方,塌方量约3500方,造成交通中断,无人员伤亡,目前正在抢通中。8月8日,由于近日连续降雨影响,西安市明秦王府城墙遗址修复保护砌体约20米发生坍塌,现场1辆公交车、3辆私家车受损,4名群众受伤,目前文物部门正组织专家研究修复方案。8月10日,在全省、全市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西咸新区立即召开防汛工作视频会。西安市政协主席、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岳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西安市委常委、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康军安排部署新区防汛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8月10日全省、全市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新区防汛工作视频会议上市政协主席、新区党工委书记岳华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常委、新区管委会主任康军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11-13日、14-16日,全省将有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检查、再推动,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新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监测跟踪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信息上下沟通,加强会商研判。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自然灾害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汛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住建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新区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本次汛期特点,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和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暴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企业,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严防因天气原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肃查处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特别是靠河、跨河及地势低洼地带的燃气输配、城市排水等设施的防范工作,确保有效措施,抢修及时。要加强路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维护,防止因大风大雨引起线路损坏、倒杆、灯具坠落、漏电、触电等事故,确保汛期照明安全。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下沉式立交桥和地下排水管线检查和疏通。要进一步加强渣土垃圾受纳场监测、巡查,严防事故发生。
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受到滑坡、垮塌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生活营地,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巡查、监测监控,落实防溃坝、坍塌、滑坡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针对暑期旅游高峰的规律和特点,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加强水上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采取游船停止运营、漂流项目停业等措施,保证游客和从业人员安全;重点加大对景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旅游安全。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责任制,夯实学校和家长两个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暑期有关防溺水、防触电、旅游出行等方面安全教育和提醒,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检查,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落实好防雷电、防洪措施。易受洪水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加大现场安全监察力度。针对汛期高温、大雨暴雨频发的天气状况,开展电梯、起重机、钢瓶检测和充装站、液氨设备、小型锅炉等专项整治工作。
水务部门:要深入开展对所有水库、淤地坝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度汛预案、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确保水库的绝对安全。
气象局筹建处:要督促企业落实防雷电措施,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防范因雷电引发事故。
轨道办: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如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提前做好风险防控,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强化企地预案有效衔接,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优势,组织好预防抢险演练及安全检查,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落实好应急资源,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报告及时,把损失降到最低,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