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力有效有序做好新区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压实各方面责任,充分认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始终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不断强化部门联动,衔接好“防”和“救”的任务分工,全面落实防灾救灾责任。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及时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形势分析,为应急救援提供基础依据,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认真细致,加强隐患排查。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完善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交通要道沿线地区、学校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依靠灾害所在地群众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空地、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要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适时增加巡查次数,提高巡查质量,督促、组织各隐患点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灾情。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救援处置、灾情核查、损失评价和灾情发布等工作。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抓紧修订出台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伍,做好应对地质灾害预案、物资、人员、装备等准备工作,配齐必要的现场应急调查和监测预警装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和技术培训,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平台,不断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大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持续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人民群众应急避险能力,最大限度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六、准确详实,加强地质灾害报送。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做到事实清楚,要素齐全,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实时通畅,准确详实。汛期(6月-10月)每月24日前将本辖区发生的地质灾害统计后上报新区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
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