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会发〔2020〕4号
各新城安委会,西咸集团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及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4月16日新区党工委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20〕6号)要求,统筹抓好新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4月下旬至7月底,集中3个月时间
二、检查内容和责任单位及机构
(一)建筑施工领域。由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规划住建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各项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突出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特种设备事故等重点环节,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二是加大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特种设备、模板支撑、临电动火、高处作业、拆除作业、临边防护、地下施工等重点高危作业环节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强化保障房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危房的检查排查,监督物业企业落实住宅小区安全责任措施;加强十四运场馆、地铁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大对“五一”节日期间和夜间等特殊时段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三违”现象检查,严禁由于疫情影响进行赶工期、抢进度、冒险作业和疲劳作业。四是严格资质审核,禁止层层转包、非法挂靠、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发生。五是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复产以及新进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确保人员思想和技能满足岗位作业需求。
(二)道路交通领域。由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城市主要干线、农村道路、旅游景区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和管理。二是加强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铁路道口、轨道运营等安全隐患治理,特别是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渣土车和校车等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运营,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客车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三是切实加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查处力度,做好应对强阵雨等恶劣天气的预防措施,全力预防交通事故。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抓好新区交安委交办的419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由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消除盲区漏洞,并重点抓好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处置的监管工作。二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做好反应装置、带压装置、自动化控制与监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关键部位设施进行排查,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三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未落实“六严禁”规定和烟花爆竹零售点未落实“两关闭”“三严禁”规定的行为。
(四)工商贸行业领域。由新区工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重大风险管控,深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环节的安全管控,重点检查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经营主体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组织演练情况、重点部位和设备标识标志设置和安全投入情况等。三是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企业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严处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消防领域。由新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城中村、老旧住宅、“多合一”场所、家庭作坊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二是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顽疾”、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的问题一律依法严查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城镇燃气领域。由新区城市管理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城镇燃气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燃气安全措施,加大对违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以及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对餐饮场所和农村“煤改气”用户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市政维修养护等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制度和责任,切实做好天然气调压站、储配站和管线的安全巡查、检查和维护,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保证燃气使用安全。
(七)旅游领域。由新区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新区旅游景点安全监管,对各类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做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日常维护保养、消防用水保障。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100%安全可靠。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做好人员控流,尽量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八)特种设备领域。由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对大型活动场所和超市商场电梯、重点旅游场所游乐设施等质量检测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加大对检测维修、改造拆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事故。
(九)校园安全方面。由新区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教育卫体局)牵头,新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新城、西咸集团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做好用水用电、消防安全以及应急保障,杜绝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的发生;开展校车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加强路态管控和治安防范;对学校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物资保障充分、安全措施到位。二是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防疫、防火、防踩踏等应急处置预案,视情况进行演练或推演,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师生员工能快速安全疏散和撤离。
其他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各新城安委会和新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各自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细化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西咸新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亲自带队指导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查检查。各新城安委会和新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四不两直”安全检查要求,强化执法检查,重点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深挖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闭环管理;新区安委办将适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掌握动态,及时报送信息。各新城(西咸集团),新区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为便于本次大检查活动信息传递,提高报送时效,请新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新城、西咸集团安委办,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关于调整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成立十二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和本次大检查工作要求,确定一名联络人,于4月24日下午15时前将联络人名单报新区安委办(见附件),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工作微信群,于每周四15时前,将当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新区安委办,7月底前报工作总结,新区安委办收集汇总后上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安委办。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