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20〕19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西咸集团(园办)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陕应急〔2020〕35号)和《西安市2020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市应急发〔2020〕3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2020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西咸新区2020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西咸新区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事故调查、灾害评估、综合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惩前毖后、警示防范作用,提高综合统计分析的应用价值,切实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风险应对和治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结案率达到100%。完善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提级调查。规范调查处理程序,严格立案、调查组织、取证分析、责任认定、批复结案等环节,确保调查处理合理合法,规范有序。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二)严格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处理。加大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处理力度,深挖人、车、路、管等方面存在的本质问题,科学、客观明晰事故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专项督查,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调查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进行追责,倒逼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三)开展事故查处情况评估。加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核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组织开展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督导检查工作;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完善事故查处闭环管理;及时梳理事故反映的共性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加强事故情况通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汇编事故案例及分析材料,发挥事故案例警示作用,有效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落实事故约谈工作制度,加大对发生较大事故以及事故多发新城管委会和有关企业的约谈力度,坚持公开曝光,促进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
(四)推进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设。按照陕西省和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在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西咸新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问责机制,确保事故调查、责任追究、事故评估规范有序落实,提高事故调查工作权威性。
(五)全面提升事故调查能力。加强事故调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组织参加全省和全市应急系统事故调查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事故调查人员业务能力。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抽查,对典型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剖析点评,提高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建立事故调查专家信息库,确保事故检验鉴定和技术分析准确、稳定,促进事故定性和原因分析严谨、科学、高效。
二、强化综合统计规范化管理
(六)强化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督导。全面落实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统计归口管理机制,切实抓好统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完善、规范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统计分析;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完善统计信息采集工作,畅通统计报送渠道,提升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水平。
(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加强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督导,以信息共享促进各项统计数据准确和完整。加强事故统计数据核销管理,开展监督抽查,杜绝事故随意核销。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底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严防漏报、迟报、瞒报等问题发生,严惩统计造假。
(八)强化统计分析工作水平。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和事故灾害统计综合分析,开展辖区、行业、事故类型以及重点时段专项分析。提高统计分析工作水平,加强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问题的分析力度,为应急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辖区事故统计情况,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统计的分析、参谋作用,为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九)认真落实事故灾害统计制度。各新城、园办和统计责任部门要规范事故灾害统计报送,明确统计专职人员,确保“应统尽统”;组织开展统计报表制度落实情况督导和调研,完善统计内容,细化统计指标,建立统计报送信息化系统。
三、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评估工作调研
(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评估调研。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关于自然灾害评估规定和要求,对自然灾害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启动条件、组织方式、评估方法等重点事项进行调研,为制定西咸新区自然灾害评估规范性文件打牢基础。
(十一)加强自然灾害统计队伍建设。各新城、园办、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统计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灾害统计工作,为做好灾情应对和灾害防治综合指导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及新区关于诚信体系建设规定和要求,制定《西咸新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西咸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强化“红、黑名单”常态化监管。规范“红、黑名单”纳入、移出条件,细化监管期间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发挥“红名单”的联合激励和“黑名单”的威慑作用,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鼓励企业进行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建立企业整改纠错情况核查办法,落实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规定。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诚信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采集和报送质量,及时公布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名单,实现诚信管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