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汛旱办发〔2020〕6号


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安排部署,请各新城、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部门抓紧汛前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备足防汛抗旱物资,切实保障防汛抗旱安全工作需求。

一、明确储备管理责任

各新城和新区有关成员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的重要性,按照新时期、新体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理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明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单位,严格落实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储存、养护、调度、配送、使用、培训等管理责任与工作制度,多方筹集资金,抓紧组织储备防汛抗旱所需物资,为全力迎战可能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做好准备。

二、依法依规足额储备

各新城、新区有关成员部门要系统梳理现有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品种、数量、分布和调运管理情况,根据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特点和需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参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和《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陕汛旱指〔2004〕11号),有针对性地足额补充配备防汛抗旱物资,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需求。

三、多方式结合储备物资

各新城、新区有关成员部门要结合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实行防汛抗旱物资定点仓库统一储备、有关单位专业储备和协议“号料”、委托代储等多种储备方式做好物资储备。同时掌握辖区内及附近地区防汛抗旱物资满足防汛抗旱保障需求的物资,可借助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源增加储备能力,以备特殊情况下防汛抗洪抢险救援与抗旱供水紧急征用需求。要结合辖区历次抗洪抢险救援特殊装备设备和抗旱供水处置情况,落实储备、调用、征用、补偿等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四、分级分部门做好储备物资

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辖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统筹协调职责,在做好本级物资储备的同时,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各新城要按照“分级储存管理,统一调用配送”的原则,对辖区物资储备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受洪水威胁区的村组(社区)和居民储备自防自用的防汛工具、救生器材和简易防汛物资。

五、加强物资储备调度管理

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单位加强物资储存、养护等管理,要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其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进行认真检查保养。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修订完善调运预案,落实调运应急措施,按照“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需要”的原则进行物资调用,确保险情灾情发生时能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积极开展物资储备检查更新

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检查更新,积极开展物资调运、使用、培训、演练。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台账和管理档案,详细核查掌握本辖区物资储备的分布、品种、数量和使用情况,对于储备额不能满足防汛抗旱需求的要抓紧组织储备补充。请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新区有关成员部门将本辖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于5月8日前报新区防汛办。


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