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22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9号)以及《西安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任务要求,推动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就做好新区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新城,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整改重发展、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和只整改不落实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攻坚整治

为扎实有效开展攻坚行动,新区安委办制定了2020年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1)。此次攻坚行动至12月底结束,分为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及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进行,以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检查指导,新区安委办组织督查,属地管委会组织实施的方式推动落实。

1.各企业自查阶段要至少开展2次自查自改,第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检查整改,5月底前完成;第二次主要进行复查,拾遗堵漏。

2.各新城要结合实际分类分阶段实施督查检查,堵漏洞、补短板、抓落实,9月底前完成。

3.新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和服务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秩序。

三、夯实责任,落实隐患整改

各新城,新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动员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以“两个导则”为依据,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责任,督促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攻坚行动任务,切实管控重大风险,确保攻坚行动不留死角盲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四、强化措施,严格监管执法

各新城,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攻坚行动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不两直”严格执法,对未按要求开展攻坚行动和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等工作不落实的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诚信缺失企业纳入“黑名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并将被处罚问责的企业和个人等情况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五、强化督查,加强信息报送

各新城,新区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于4月13日前将名单报新区安委办,并分别在攻坚行动期间每月16日前将《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12月5日前将攻坚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统计表》报送新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西咸新区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任务清单2.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统计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