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20〕12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能源金贸园办:

现将《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西咸新区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全省、全市及新区关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强化基础管理为抓手,着力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库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风险整治,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保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严格审批,进一步强化企业风险源头管控。结合新区推行的“放管服”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按照公开、高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新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持续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审查,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全区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进一步严格控制并按要求取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求各新城严禁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对非法零售网点坚决予以打击关闭。

(二)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整治。严格危化品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严肃查处未建立危化品装运管理台账、未对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成品油装卸区未实施上装改下装等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整治。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装置、关键部位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工艺过程中的危险及其原因,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动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管理,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要全面建成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对已建成的现有仪表系统进行评估,未达到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要求的,要积极开展改造提升工作,真正全面提升重大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安全整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化工企业全面会诊,对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有提升空间、企业又有发展提升意愿的企业,指导改造提升一批;市场前景差、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风险较大、企业又没有改造提升意愿的企业,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对非法生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打击取缔一批。四是继续落实重大危险源、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责任,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严查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时辨识新高后果区,更新完善高后果区台账,明确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责任,加快构建企地联合管控机制,防范风险外溢造成重大社会风险。五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取缔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窝点。严查第三方违规外委承包、层层转包,外委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行为。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六是开展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及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进特殊作业视频化监控和连续检测技术;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一述两清”安全培训,树立示范单位,带动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逐步向规范化、实效化迈进。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应急部和全省、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安排,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精细化工安全、装卸车安全、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和周边安全、反“三违”等化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隐患。

(四)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和考核,突出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这一关键,持续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承诺公示牌。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争取2020年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创建达标,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清零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五)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开展第二类经营、第三类生产与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检查,提高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体责任。

(六)实施分类分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总结2019年聘请服务机构参与监管的成果运用下,进一步完善提升监管模式,细化服务内容,持续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七)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服务指导工作。注重实效,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县加快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八)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其他重点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的前提下,持续深化治理成果;一是继续配合新区改创局加快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系统填报工作,督促其他危险化学品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数据,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管。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一是深入开展经营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二是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重点村镇、企业、人员跟踪管控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强化“打非”工作措施,完善协作联动配合机制,提高工作合力与实效。

(二)禁止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和重点时段监管。一是严格执行新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不再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二是开展重点时段专项督查检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分别在重点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工作。

(三)深入推动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扎实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预防事故能力。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争创三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分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途径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