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20〕8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园办应急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切断事故源头,实现关口前移,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新区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新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020年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继续贯彻《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建立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7〕97号)《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安监局关于建立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7〕90号)《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西咸安监发〔2018〕10号)要求。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中有关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要求,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年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牢基础。要按照双重预防机制的总体要求,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事故的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重要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治理转变;从人盯人守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防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突出“预防和管控”,抓住关键薄弱环节
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制推广学习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以班组岗位为单元,从生产技术设备、作业岗位、工作场所三个方面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源进行全面的辨识分级,对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对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性进行分析,确定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等级,形成岗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点清单记录。要完善危险作业管控制度和措施,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岗位风险告知卡(一图两清单和一卡)。已经先期先行先试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企业,要组织全员对企业存在的风险源及风险分级等级和对策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夯实“双重预防机制”运行基础。要通过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奖励、执法等措施,督促和引导建立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建立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整改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推行以激励全员参与为目标的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三违”奖罚机制,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将安全行为与个人收入紧密结合起来。要紧紧抓住关键薄弱环节,加强危爆物品、“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实行严格的危险作业申请、审批验收及作业票闭环管理制度。涉及危险作业及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提高审批层级。
三、紧扣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工商贸企业共创建265家,其中:新区应急管理局创建51家;空港新城应急管理局创建21家;沣东新城应急管理局创建32家;秦汉新城应急管理局创建47家;沣西新城应急管理局创建56家;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创建58家。对标省、市、新区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从此次疫情期间复产复工企业名单来看,个别新城对工商贸企业信息不详,底数不清,还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摸排企业底数,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完善更新企业信息台账。
2020年是工商贸企业全面推进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关键之年。尚未开展双预防机制建设的企业,要尽快建立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2020年,新区各类工商贸企业要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8号)要求,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在2018年、2019年重点企业创建基础上确定2020年要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贸企业名单,并于4月15日前上报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管理部(附表1),同时报送《2020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计划表》(附表2)。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企业不得确定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得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未按期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的企业,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问责并予以处罚。要加大年度执法检查督查力度,加大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检查频次,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推动本地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到实处。
新区安委办已将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推动创建不力,未按期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并在新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书面报告本辖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附件:1.2020年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贸企业名单2.2020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计划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