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西咸新区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西咸新区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20〕7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能源金融贸易园办应急管理部门:

为切实抓好新区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按照省、市、新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春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产复工安全

新区工贸企业按照规定将陆续复产复工,但较长的春节假期让企业员工、设备设施均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部分从业人员还处于放松状态,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现象;特别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就仓促上岗,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始终警钟常鸣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西咸新区全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春节过后,工贸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新城要督促属地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对返回原岗位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工贸企业要着重加强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严格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在复产复工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疫情防控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新区各类工贸企业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复产复工前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现场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到位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各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还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并尽快将企业的生产状态调整到正常安全中来。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新区安委办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本辖区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点开展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突出复产复工阶段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复产复工各项安全要求的落实。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新区对复产复工工贸企业的有关规定,对工贸行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切实做到未经教育培训不上岗、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操作、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严禁盲目仓促复产复工,坚决纠正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相关要求

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辖区工贸企业排查,全面掌握企业按规定复工复产信息,严把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验收通过,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企业,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处罚,确保新区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安全稳定运行。

请各新城(园办)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所有工贸企业。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