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12号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安委办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力投身生产供应,并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安全监管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需要,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迅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确保这一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要认真排查,及时摸清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动态底数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跟踪,对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进行摸查统计。对已经在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对即将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要建立安全监管服务台账,切实加大检查服务力度,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复工复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准备工作到位一家,复工复产一家。对暂未达到复工复产要求的,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缩短准备工作周期,确保企业早日生产、安全生产。

三、要主动靠前,督促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各项措施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基础上,主动靠前、热情服务,督促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即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通过网络手段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要积极响应,妥善应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实时动态信息,随时掌握疫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复工复产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救援响应。要督促企业按照要求为员工配备劳保及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企业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防疫、检疫知识宣传,合理制定员工轮班、轮休计划,按照规定落实各类补助政策,做到安全管理到位、防疫措施落实、后勤保障到位、思想稳定到位,严防因赶生产、赶进度、超强度而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各新城安委办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情况,请分阶段于2月3日、2月8日17:00前报送至新区安委办。


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