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函〔2020〕5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能源金贸园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对住宅区、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管控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20〕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安委办〔2020〕2号)精神,切实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确保应急疏散通道和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处置火灾事故,新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2月8日。

二、督查重点

(一)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

(二)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集贸市场堆积存放货物等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

(三)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学校、商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组织每日定期防火检查、巡查,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

(四)未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的问题;

(五)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本次督查检查工作由新区安委办总牵头,下设五个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全面了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新城、园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查空港新城和能源办;

第二督查组:新区公安局负责督查秦汉新城;

第三督查组: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督查沣东新城;

第四督查组:新区城管交通局负责督查沣西新城;

第五督查组:新区规划住建局负责督查泾河新城。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新城、园办和新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安委办〔2020〕2号)和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城中村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74号)有关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严密组织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递压力。要加大人工巡查力度,确保每日不少于2次夜间定期巡查(巡查时间分别在晚上7点和凌晨),切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城中村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二)加强宣传。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小区、单位、企业内部宣传栏等发布公告,号召各重点消防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各界群众开展自查自纠,要主动深入曝光占用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同时,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营造浓厚的安全整治氛围。

(三)强化督查。新区已成立5个督查组,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新城、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园办,也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检查发现工作不力、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新城、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园办,各督查组要及时对消防通道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于2月12日前报新区安委办。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