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5 号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总宣教〔2016〕4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陕办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9〕35号)和《西安市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应急管理发〔2018〕131号)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新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现就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新区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紧密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发扬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突出宣教重点,拓展宣教阵地,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水平持续提高,行业监管责任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增强,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三项岗位”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面覆盖,坚决杜绝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安排
(一)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1.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日常工作宣传。紧紧围绕新区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日常检查调研,突出复产复工、暑期防汛、安全生产大检查、岁末年初、春节等重点活动和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把宣传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积极宣传工作成果和动态,动态展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成功经验和做法,展现新区应急管理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曝光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生产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形成政府监管、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媒体合作,扩大影响塑造形象
(1)发挥主流媒体应急管理宣传的引导作用。计划在国家应急管理报,省市电视台、报纸等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以及新区对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落实效果;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救援及逃生、防灾减灾、隐患排查治理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力。
(2)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应急管理系统官方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体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使宣传教育引导、学习互动、工作交流、警示教育等常态化开展。
3.形势多措并举,强化法制教育宣传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线上宣传媒介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西咸新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新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的宣传教育。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使全社会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制观念。
4.集中资源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同省市沟通协调,突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品牌活动。对标省市要求,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组织新区、新城、镇街三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警示教育”、各类应急演练、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曝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等活动,充分利用新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加强消防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培训,力求宣传的内容、形式、手段、方法和效果方面都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5.各级纵深联动,扎实开展“七进”活动
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新区、新城、镇街三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种资源的能动性,推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深入各行业领域一线,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安全知识,开展业务技能指导和培训;2020年,举办西咸新区第一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竞赛活动;每季度集中评选推出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为主题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的方式和内容,密切贴合群众和社会需求,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快闪”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安全咨询服务、安全宣传专栏评比、领导带队一线指导、举办安全文艺节目和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文化氛围。
6.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宣传教育实效
(1)新区安委办将坚持每季度应急管理宣传报道通报制度,结合实际持续完善量化评比制度,加强督查考评工作,并把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到年终目标考评项目,更好的推进安全宣教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使各级各部门加强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宣传报道的组织、督促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宣传氛围。
(2)积极同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经常性宣传联络融合制度,进一步强化新区宣传力量横向互动协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实现“大应急大安全”宣传工作格局,将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推向新高度。
(3)抓好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新闻宣传能力,发挥基层一线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文艺创作活动,建立新区应急管理宣传节目库,并常态化组织节目编排和演出,丰富文化生活,提升宣传效能,强化安全意识。
7.健全机构机制,加强舆情引导处置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启动和运行机制,落实事发地新城、行业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及时、准确、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设置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规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同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建立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常态化机制,依托专业机构开展舆情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机制,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辖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积极与省应急管理厅和相关法制部门联系,对新进入新区应急管理系统的执法工作人员,组织参加相关执法资格培训;执法资格到期的,按规定参加相关执法资格换证培训班。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和相关部门安排实施。
(2)应急管理干部主题教育培训班。举办1期,约100人,时间安排在4月,4天时间;培训对象:新区、新城、街镇三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等;地点:拟安排在西安市临潼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学院”。培训内容: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大纲进行;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举办1期,时间安排在6月。培训对象:新区三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危化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重点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运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
(4)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举办1期,时间安排在11月。培训对象:新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新区三级工贸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以及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工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
(5)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专题培训。举办1期,培训对象:新区三级应急管理系统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以及辖区应急救援、应急资源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及现场救援处置相关知识等。
(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举办1期,培训对象:新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职责任务和基本知识、监管执法工作、程序、流程等。
(7)积极组织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按上级工作安排,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省、内外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8)外出学习调研。主要内容是学习应急管理改革相关知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开拓工作思路,更新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区应急管理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学时需满足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按照中、省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并建立培训信息档案,经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考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安全合格证》电子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10)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中、省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并建立培训信息档案。经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考核、资格审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
4.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对其他从业人员和企业班组长、农民工培训的主体责任,抓好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鼓励聘请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时间要达到规定的学时。
5.其他相关专题培训(如“复产复工”、“警示教育”“烟花爆竹”等),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并结合新区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要统筹规划,严密部署,明确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果、有总结,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及时将相关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统计汇总后报新区安委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的投入和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应急管理产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日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在基层和企业末端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新区安委办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督查检查,共同助推新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1.西咸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宣传计划安排一览表2.西咸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安排一览表.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