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83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国网西咸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成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新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西咸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西咸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新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特制定工作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有效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部门协同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飞任组长,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窦春雨任副组长,公安局、规划住建局、改创局、市场监管局、国网西咸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及消防支队组成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全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人:刘玮,电话:33186920)。
四、整治重点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五、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严格时间节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标准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12月10日前,各新城安委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公安、规划住建、改创(商务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相关部门及消防机构对管辖范围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辖区有关央企、省属国有和连锁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标准措施,切实组织发动到位。
(二)12月15日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12月20日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将安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作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
(四)12月25日前,对管辖区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组织或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实地核查,并将自查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五)12月25日前,对照单位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组织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
(六)12月25日前,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七)12月25日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八)12月25日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机构要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卫星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九)12月25日前,各单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形式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集中约谈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和职责,紧盯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二)重拳出击,联合压实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采取“会诊式、交叉式”等检查措施,定期组织“上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确保“不漏一家单位、不遗一处隐患”。
(三)宣教并进,强化隐患预防意识。依托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周边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季节性消防安全提示,大力普及防火、火灾隐患预防和自防自救知识,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