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78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10月10日全市教育大会部署,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19〕129号)文件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新区安委办决定开展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在新区看护点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区教育事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50222-2017、《西安市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防火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看护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配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通道等突出问题,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看护点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疏散预案,加强消防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及各新城安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排查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及各新城安委会要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看护点可能出现的火灾规律特点,对看护场所进行调研,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制定精准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填写并上报《新区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政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三)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至2020年6月)。对排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督促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各相关部门及各新城要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各新城: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研判辖区看护点的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要求和措施,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辖区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台账,落实看护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看护点经营者安全责任,督促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疏散预案,加强消防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教育卫体局:负责对看护点涉及消防看护工作的指导、管理、培训与监督。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配合做好联合取缔工作。
(三)公安局:负责看护点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管辖内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违法者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整改火灾隐患,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指导和督促看护点经营者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履行消防职责、整改火灾隐患。
(四)规划住建局:负责指导新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看护点所在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物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物业小区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对于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依法依规做好看护点的消防审查验收工作。
(五)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各新城开展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看护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培训工作。
(六)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行业部门和各新城做好学前儿童看护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看护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全面查找和评估火灾风险点,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部门联动,强化整治。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组织排查检查、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
(三)厘清责任,督导保障。各新城、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扎实开展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新区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因思想不重视、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互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新城、各有关部门将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新区安委办。《新区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于2019年ll月28日前报送。
附件:新城(部门)学前儿童看护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