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河新城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西咸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关于泾河新城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

泾河新城扶贫办、财政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西咸新区2019年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高庄镇高庄村优质小麦种植及加工销售项目、永乐镇南吴村葡萄等经济作物种植及栽培推广项目。

二、项目建设以《陕西省扶贫办等四部门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西安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西咸新区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为遵循。

三、项目建设以实施方案为准,不得随意变更建设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项目建设违背实施方案的,新区有权叫停项目,进行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四、收到批复后,尽快组织开工,科学施工,早日发挥效益。

陕西省西咸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     

陕西咸扶办发〔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