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19〕21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旅游主管部门、消防救援大队,西咸集团(园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新区管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新区应急管理局、改革创新发展局、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开展全新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发动和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景区”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发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为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旅游从业人员通过行前说明、发放安全须知、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引导与提示。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各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以导游、领队、讲解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为重点,培训旅游人员消防宣传骨干。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警示活动。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旅游经营单位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等,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牌(栏)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通过固定电视、客房电视、楼宇电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短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力防范化解旅游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保障旅游行业消防安全。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和通报联络机制,共同推动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实际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确保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上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情况,反馈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做法。请各新城(园办)消防救援大队、旅游主管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500字以上中期工作简报及10张以上有关活动照片原图分别报送至支队宣教中心、新区改创局,11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版分别报送支队宣教中心、改创局,总结电子版及有关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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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