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19〕18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教育卫体局、公安分局、规划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西咸集团(园办):
5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均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校大学生)、7人重伤、31人轻伤,起火原因为一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故障引起火灾,高温有毒烟气经楼梯间向上蔓延造成人员伤亡。2015年6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西关虎屯出租屋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17年7月16日,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村民自建房出租屋放火案造成22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村民自建房出租屋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聚福园公寓火灾造成19人死亡;2017年1月23日,西安市雁塔区青龙路王家村一民房因电动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出租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应急〔2019〕199号)精神,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公安局、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联合开展全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广西桂林“5.5”校园周边出租屋、西安雁塔区“1.23”王家村村民自建房以及近年来河南郑州、江苏常熟、浙江台州、北京大兴等地出租屋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排查整治全区所有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等地的出租屋,以及大中专院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小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是否违规分隔房间出租;出租屋、学校及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小宾馆等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和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等行为;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新城应急管理、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新城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机关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排查检查住宅小区内部的出租屋数量;各新城教育卫体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检查大中专院校内的出租屋;各新城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消防所需的“一标三实”信息;各新城消防救援机构要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提供帮扶指导和技术支持。各新城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摸清底数,并分别填写《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摸排工作统计表》(附件1)。各新城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提请管委会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督促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新城公安机关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填写《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消防案件统计表》(附件2)。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新城应急管理、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一)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强指导,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出租人是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保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在租赁期间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屋及附属消防设施,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出租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分隔满足要求,配备灭火器等设施设备。电器产品安装和线路敷设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鼓励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要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值守。
(二)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整治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依法临时查封;凡是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
教育卫体部门: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开展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全面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要深刻吸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5.5”火灾事故教训,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和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在校学生外宿管理,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
公安机关: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或移交,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处理。
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安排部署、收集整理、督查检查、总结通报等工作。各新城消防救援机构要推动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或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督查检查;要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方式向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延伸,加大执法力度,凡发现虚假承诺、自查自改走过场、存在突出隐患的,依法督促整改,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畅通“96119”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指导出租屋集中区域及校园周边的基层社区、镇街,建强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针对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人员流动性大、自防自救能力较弱等特点,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要强化区域联防措施,联合周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开展火灾隐患互查、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救援、互相协助;要加强对出租屋集中区域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应急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加强与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训、调度指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调集力量到场,做到灭早灭小、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应急管理、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成立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协调小组设在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设在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具体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33580872)。各新城应急管理、教育卫体、公安、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分工协作。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整治工作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组织排查检查、联合检查,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问责。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成立督查组,督查检查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工作开展情况。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因重视不够、整治不力而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力度,不断提升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挂图,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高频播放视频,在相关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火灾案例宣传挂图,对重点人群开展警示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安全意识。
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要及时将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送新区协调小组办公室,9月20日前上报《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摸排工作统计表》(附件1),9月28日前上报《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消防案件统计表》(附件2),10月23前报送工作总结。新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方式:029-86167596)。
附件:1.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摸排工作统计表2.西咸新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消防案件统计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 西咸新区公安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