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新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和《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西咸新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函〔2019〕7号)要求,我局自3月下旬起至6月底,对向我局提交年检申请的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参与年检的新区本级社会组织共6家(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我局重点对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党建工作、公益活动、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共同检查审定,2018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2家,基本合格的4家。
二、年检结果
1.年检合格社会组织(2家)
陕西师范大学奥林匹克花园学校
咸阳步长中医心脑病医院
2.年检基本合格社会组织(4家)
西咸新区空港枫叶国际学校
西咸高新学校
西咸新区尚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西咸新区彬州商会
三、其他要求
1.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向新区人社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新区人社民政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业务主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做好业务指导,不断规范其行为,促进新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各社会组织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并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为促进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