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59号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西咸集团(园办):

近期以来,新区建筑施工领域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也反映出相关属地和行业监管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西安市政协主席、新区党工委书记岳华峰批示要求,要严肃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新区安委办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施工领域专项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细致地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同时,进一步督促新区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苗头,促进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区追赶超越发展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检查时间

此次督查检查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

三、督查检查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加强工作部署和督促落实。

(二)各新城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新城、新区各级规划住建部门、西咸集团(园办)要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要结合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项目相关手续及人员资质、项目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部门成立及配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建立落实、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安全资金投入保障;领导带队检查及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班前教育及专项教育情况;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等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点工序安全管理。重点针对深基坑、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起重吊装、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拆除作业、幕墙及钢结构安装、人工挖孔、预应力工程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落实情况,施工过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交底内容针对性、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隐患排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危险有害因素的辨别和防范、危险源的管控落实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分包单位带班管理;机械设备、电动器具安全管理;施工工地、职工宿舍、材料堆积区、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安防措施;洞口及临边防护;消防措施及动火作业审批;临时用电情况;施工电梯、塔吊、门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及维护管理;脚手架、吊篮等高处作业日常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各项措施落实及旁站监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用品质量及使用;防暑降温措施及防汛工作准备;人员持证在岗情况等。

7.地铁、地下综合管廊、涵洞、隧道等地下空间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通风及检测、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8.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新区安委办督查。新区安委办成立督查组对各新城及规划住建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随机抽查部分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新区规划住建局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各新城规划建设部门和每一个建设施工项目,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督查结束后新区安委办将印发通报。重点督查内容如下:

1.对各新城、各级规划住建部门、能源办督查内容。一是安排部署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9〕32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委办《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9号)、《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雷雨等天气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49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及安排部署情况。二是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工作措施。三是本辖区和本行业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情况。是否扎实开展本行业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是否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形成闭环管理。

2.对建筑施工项目督查检查内容。企业自查自纠,各级交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工

新区安委办成立两个督查组,对各新城、相关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进行督查检查。

第一督查组:由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飞担任组长,新区规划住建局、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督查空港新城、沣东新城、能源金贸区及轨道办建设项目,并对每个新城(或园办)抽查2个建设施工项目;

第二组:由新区规划住建局副局长郭鹏担任组长,新区规划住建局、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督查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建设项目,并对每个新城抽查2个建设施工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项目的参建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教训,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参建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整治。各级规划住建部门要层层夯实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执法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责任到岗,采取“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开展督查检查。新区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能,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违法行为查处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倒查追究相应责任。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