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会发〔2019〕2号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月31日新区党工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市及新区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做出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新区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31日新区党工委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落实“五个一”举措的要求(听取一次汇报、进行一次研判、开展一轮检查、交办一批隐患、强化一轮宣传等),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夯实新区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两个主体责任,规范新区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区“追赶超越”发展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底。
三、排查整治范围
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含物流快递)、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及市政设施、消防物业、特种设备、旅游景区、工业商贸企业、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电力水务等重点行业企业(领域)。
四、检查方式及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由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新区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属地政府全面排查、新区管委会及安委会督查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自查
新区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各企业要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针对本企业重点环节、危险因素组织多轮次的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逐条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按照“五到位”要求整治到位。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和西咸集团(园办)要及时将本通知下发各类企业,指导企业扎实开展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二)新区各有关部门执法检查
新区各有关部门是本行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检查方案,细化隐患整改措施标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力度,全面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新区规划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等领域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高温汛期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突出防暑降温、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触电、防特种设备事故等重点环节,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大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特种设备、高大模板支撑、临电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拆除作业、临边防护、地下施工等重点高危作业环节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要加强地铁施工、基础设施、农村建筑施工和施工范围涉及天然气电力通信设施等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查违规指挥、冒险作业等行为;加强资质审核,从严查处层层转包、非法挂靠、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强化保障房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危房的检查排查,监督物业企业落实住宅小区安全责任措施。
2.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等领域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排查整治涉及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密度大于空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原油输送管道的安全隐患,严防火灾、泄露、爆炸等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做好生产装置、设备等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罐区作业、危化品装卸运输、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监督涉氨制冷、涉粉涉爆及有限空间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
3.新区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领域排查整治。发挥各类执法站和检查站作用,严格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和驾驶人隐患集中整治;严查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酒驾等违法驾驶行为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执法检查力量,突出曝光交通违法及典型事故案例;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防爆炸物品非法流向市场;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秩序管理,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4.新区城管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城镇燃气及市政设施领域整治排查。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和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强化管控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和无证运营行为,确保运输市场安全有序;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加强城镇燃气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燃气安全措施,加大对违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以及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网类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及桥梁隧道地下管网(井)的维护管理;督促市政维修养护、客货运、物流快递等企业落实责任。
5.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消防防火领域排查整治。全面加强防火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文物单位、城中村及“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消防安全主体单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对各类消防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6.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排查整治。要集中组织供热供气特种设备、大型活动场所和超市商场电梯、重点旅游场所游乐设施等质量检测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要加大对商业贸易领域、各类交易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安全用品及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7.新区改创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长输管道、工业生产企业及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集中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处置力量配备,维持水域游览秩序,及时消除景区景点安全隐患;要完善客流管控措施和疏散方案,坚决防止拥堵、推搡引发踩踏等意外事故;要加强星级酒店、旅行社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建立完善高后果区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地企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和定期检查维护措施;检查工业商贸企业和电力配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8.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农业及水务领域排查整治。对河道、湖塘、水库、水利工程及供水管网的日常安全巡查、宣传和维护工作,确保供水安全;负责农用机械、农村防火等农村农业领域安全监管。
9.新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大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地质勘查行业及湿地安全管理,加强林草地防火工作。
新区生态环境、教育卫体、人社民政、组织、宣传、财政、政法、办公室等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
五、督查分组和督查主要内容
从即日至10月底,新区安委会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新城管委会、西咸集团(园办)每月开展1次督查检查;新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各自行业领域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督查;各新城管委会、各镇街(办)参照新区规定执行。
(一)督查分组
新区安委会成立5个督查组,分别由新区管委会领导带队对各新城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带队领导: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肇娥
牵头部门:规划住建局
检查重点:督查空港新城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并抽查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第二督查组
带队领导: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优军
牵头部门:公安局
检查重点:督查沣西新城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并抽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督查组
带队领导: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亢振峰
牵头部门:改创局
检查重点:督查泾河新城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并抽查旅游景点和游乐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第四督查组
带队领导: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海军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
检查重点:督查秦汉新城管委会、西咸集团(园办)安全生产工作,并抽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第五督查组
带队领导: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孝
牵头部门:宣传部
检查重点:督查沣东新城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各新城管委会、西咸集团(园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各新城管委会关于夏季高温汛期及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做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3.新区安全“四项攻坚行动”、隐患集中交办、集中执法行动等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新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查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加大执法频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新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区工作部署,迅速组织部署各自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强化隐患治理,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各新城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态势,对大排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新区安委会督查组及新区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进一步抓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强化督查检查,及时报送信息。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各新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最真实的情况。各新城管委会及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机制,于8月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新区安委办,于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统计表和工作小结。新区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汇总督查工作情况,并于督查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备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