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 人守规”实践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新区文明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新城文明办:

为深入推进新区文明交通行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交通意识,使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使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关于推广西安市“车让人·人守规”经验在全省开展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方案》(陕文明委字〔2019〕1号)和《西安市巩固提升“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9〕131号)要求,现将《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底前将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新区文明办。

联系人:杨大千

电 话:33186087 1529107868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西咸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新区“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市民交通文明意识、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为建设大西安新中心新特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交通更顺畅”的理念,以“车让人·人守规”为主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教育全体社会成员切实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崇尚礼让,追求和谐,积极争做文明市民,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遵守交规、车辆礼让、行人守规、人车和谐、交通顺畅、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城市交通更加文明,公共秩序更加和谐,使“车让人·人守规”的“蝴蝶效应”在新区蔚然成风。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实践行动顺利开展,新区文明办决定成立“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新区文明办主任周清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刘钦担任,工作专班成员由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卫体局、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新区团工委、机关工会、公交集团,各新城文明办分管领导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新区文明办副主任赵江担任,副主任由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强兵锋担任。各新城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载体,开辟专题专栏,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宣传报道文明交通实践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及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制作刊播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公益广告,增强行人和骑车人的文明交通意识。要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十字路口、斑马线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进行宣传引导。(牵头单位: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做好行业引领。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包括公交车)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对所属驾驶员的文明行车、文明出行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践行文明交通理念,充分发挥行业表率作用。要制作相关宣传标语、图片等,在公交车等载体上滚动播放,使“车让人·人守规”活动深入人心,号召群众共同参与。(牵头单位: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公交集团,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加强违法行为整治。要持续加大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曝光力度,要运用智能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推广可查缉多种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设备,不断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严查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与机动车抢行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牵头单位:新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完善提升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科学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确保指路标准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加强红绿灯、路网、天桥、地下通道、隔离带、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畅通能力。(牵头单位: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六)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要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小黄帽”等活动,全面培养学生遵章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要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熟悉城市交通环境,克服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交通习惯。(牵头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七)从严监督管理。完善“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新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及所属人员的私家车辆和个人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对其中不遵守“车让人·人守规”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抄报新区文明办,由新区文明办通报其所在单位。新区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先进的重要考核指标,新区公安交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计划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新区文明办、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高度重视交通文明“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开展,不断强化认识,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活动深入开展。

(二)调动全民参与。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教育引导各类公共服务车辆驾驶员带头践行、党政机关和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示范带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使“车让人让出和谐,人守规守出文明”,使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水平明显提升。

(三)探索总结经验。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实践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不断完善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将“车让人·人守规”作为长期重点工作,以文明交通出行带动各项城市文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