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人社民政局(人社局)、新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新区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五点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各新城人社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备案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指导。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充分利用好新版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和继续教育基地,合理安排网络和面授课程,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优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二、科学确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新城人社部门、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课目开展培训,需开展面授课程的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会同继续教育基地科学合理确定,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继续教育平台管理

各新城人社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规定,依托继续教育平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学时认证、信息管理、下级平台监管等工作,为实现继续教育平台与职称评审系统数据协同共享打好基础。

四、搞好继续教育政策宣传

各新城人社部门、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政策宣传,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按时间完成学习。特别是要安排个别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全省以前年度补课工作安排参加学习,确保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知晓政策,及时参加学习。

五、做好继续教育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逐步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附件: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1).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