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日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序号

职业资格

文件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人发〔1996〕77号

理工类学历:工程师或经济师

非理工类学历:经济师

3

建造师

人社部发〔2019〕16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4

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工程师

5

执业药师

国药监人〔2019〕12号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6

注册安全工程师

应急〔2019〕8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

7

注册核安全

工程师

人发〔2002〕106号

工程师

8

注册验船师

国人部发〔2006〕8号

A级:工程师

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

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9

注册计量师

国人部发〔2006〕40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0

注册测绘师

国人部发〔2007〕14号

工程师

11

注册消防工程师

人社部发〔2012〕56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12

出版

人发〔2001〕86号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1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国人部发〔2003〕39号

高级: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4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4〕13号

工程师

15

通信

国人部发〔2006〕10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16

机动车检测

维修

国人部发〔2006〕51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17

社会工作者

国人部发〔2006〕71号

根据岗位聘任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工作师可聘为中级职称,助理社会工作师可聘为初级职称

18

银行业专业

人员

人社部发〔2013〕101号

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19

资产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43号

经济师

20

房地产经纪

人社部发〔2015〕47号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2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人社部发〔2015〕59号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22

工程咨询

(投资)

人社部发〔2015〕64号

经济师或工程师

23

矿业权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65号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助理经济师

24

土地登记代理

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25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人发〔2003〕24号

工程师

26

注册电气工程师

人发〔2003〕25号

工程师

27

注册化工工程师

人发〔2003〕26号

工程师

28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

人发〔2003〕27号

工程师

29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人发〔2002〕35号

工程师

30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国人部发〔2005〕58号

工程师

31

注册环保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5〕56号

工程师

32

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设〔1997〕222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3

注册建筑师

建设〔1994〕598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4

土地登记代理人*

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35

房地产经纪人*

人发〔2001〕128号

经济师

36

注册税务师*(税务师)

人发〔1996〕116号

经济师

37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人社部规〔2017〕7号

经济师

38

企业法律顾问*

人发〔1997〕26号

经济师

39

价格鉴证师*

人发〔1999〕66号

经济师

40

棉花质量检验师*

人发〔2000〕70号

工程师

41

物业管理师*

国人部发〔2005〕95号

经济师

42

国际商务师*

人职发〔1994〕2号

经济师

43

招标师*

人社部发〔2013〕19号

经济师

44

管理咨询师*

国人部发〔2005〕71号

经济师或会计师

45

矿业权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65号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聘助理经济师矿业权评估师聘经济师

46

质量*

人发〔2000〕23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

47

广告*

人社部发〔2014〕25号

中级:经济师

初级:助理经济师

注:带*为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